流浪
當羅伊撿到那支手機時,他感到非常困擾。
在羅伊47歲的那一年,他的母親過世了。雖說現代人已經沒有守喪的習俗了,但心中空洞的感覺在請完喪假後依然揮之不去。於是他毅然地辭掉了工作,徒步漫無目的的旅行。
旅行久了,風險當然高。一開始他會每晚入住就近的青年旅館,畢竟省點錢也是位長期的旅途做準備。然而一次的意外,附近的旅館都客滿了,不得已只好露宿街頭。他沒有想到,滿天的星空是如此奢華。
睡在外面久了,被偷的機率當然就高。某個月黑風高的夜晚,在他熟睡的某個片刻,背包整個被偷走了,無跡可尋。報警後也沒有下落。雖然他也不知道是因為警察看他一臉流浪漢的樣子於是就吃案了,還是真的沒有找到。他也更沒有想到,人活著所需要的行李,是如此之少。
於是他開始過著拾荒的流浪生活。他又意外地發現,街頭上可以撿到的東西真是無奇不有。毯子、臉盆、杯子這種撿到了不稀奇,而且非常實用,算是羅伊心目中最棒的拾得類別;衣著相關的物品次之,因為大小常常會不合,但天冷時不管合不合都是很好的保暖;最麻煩的是電子產品,不管新舊好壞都是煩人的存在。
他看著這支手機,螢幕時不時因為原主傳來的訊息一閃一閃的。他看了看四周,很失望地發現並沒有人在尋找它。反正時間多的是,在這裡等等吧。一等就是兩天兩夜,反正羅伊也沒有什麼事情要做的。但是主人還是沒回來,而手機已經沒電了。
把手機留在原地呢,感覺很浪費;把手機帶走呢,卻也不知道要幹嘛。畢竟在他決定要流浪,而朋友們都勸他不成時,他幾乎都把所有朋友得罪光了。賣掉好了,但到了店裡他總是因為無法解鎖手機而被認為是小偷,往往引來的是報警處理。
只好帶著他走一段了,他心想。
「然後遇到哪個同樣是流浪的人時,就送給他當作見面禮好了。」
「送手機的羅伊」成為街友們心中傳奇性的人物。他們總說,如果在對的時機預見他時,他送你的見面禮往往可以給你一點翻身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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